創世記1:4-5
( 就把光暗分開了。 ) (創世記 1 : 4-5 ) 神看光是好的、就把光暗分開了。 神稱光 為 晝、稱暗 為 夜.有 晚 上、有早晨、 這是頭一日。 『 有 晚 上、有早晨、 這是頭一日 』 光明包含著這樣的諾言:“上帝會給黑暗世界帶來光明,有一天 真 光將會來到這個世界上”。 物質之光照耀著這個世界,同樣,上帝的 真 實之光降臨並照耀了死靈。 但是,世界之光不能同時照耀整個世界。 當光亮時,黑暗就來了;當光亮時,黑暗就消失了。 光明與黑暗無法共存。 上帝 為 什 麼 劃分光明與黑暗? 這並不意味著物理上的分裂,而是意味著當 真 光進入世界時, 它 被分 為 進入 真 光的人和處於黑暗中的人。 在約翰福音 1 : 5 " 光照在黑暗裡、黑暗卻不接受光。 “ 耶 穌 基督來到這個世界時,他分 為 在基督裡的人和在外面的人。 為 了進入基督,我們必須與耶 穌 同死。 在約翰福音 3 : 19-21 『 光來到世間、世人因自己的行 為 是惡的、不愛光倒愛黑暗、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 凡作惡的便恨光、並不來就光、恐怕他的行 為 受責備。 但行 真 理的必來就光、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。 』 處於 真 實光明中的人是擁有永生的人。認識和相信耶 穌 不是永生,而是與死在十字架上的耶 穌 聯合。我們可以認識到三種信仰。首先,由於逾越節羔羊的血,被困在埃及的人們得以流亡。第二種是從 Canadebadea 向 Canaan 派遣十二名間諜,十名間諜說:“如果 您 進入,就會死。”只有約書亞和迦勒說:“如果我們進入迦南,我們將佔領這塊土地。” 據說,人們的全部外流都相信十個間諜的話,哭泣又哭泣。他們在曠野流浪了 40 年,死了。他們被稱 為 老人。新人出生在曠野,與約書亞和迦勒一同進入迦南。第三,上帝在人民進入迦南之前就頒布了律法,但是他們說,只要遵守律法,他們就會是正義的。因此,人民努力遵守法律,以 為 自己是正義的,在犯罪時提供了犧牲。這些是落入自己公義的人。試圖通過法律實現正義是他的正義。 上帝告訴百姓:“通過律法,認識到所有人都是罪人,發現基督是應許的後裔,等待彌賽亞。”但是人民沒有。到今天 為 止,出埃及記依靠耶 穌 的血從撒但那裡逃脫。但是,要進入迦南(基督),他告訴我們老人必須...